居家治疗调理 中医也有良方******
抗疫三年来,广州中医药力量在疫情防控救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疫情防控进入了新阶段。如何继续用好中医药为疫情防控服务,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救治?老人、小孩等感染者、康复者如何居家治疗、调理康复?昨日下午,在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冠病毒防治中医药专家访谈会上,市卫健委中医处和广州三家三甲医院中医药专家解答了一系列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他们为您答疑解惑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处处长钟首斌
●广东省名中医、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林丽珠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广州中医药大学伤寒论教研室主任刘敏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临床救治组专家、广东省中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郭建文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专家、广东省中医院儿科主任杨京华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副院长、中西医结合主任医师于林
●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广东)队员、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针灸科主任陈楚云
关键词·中医药救治
中医药全方位、全链条
深度融入疫情防控救治
问:新冠疫情防控三年来,中医药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州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钟首斌:三年来面对新冠病毒感染,广州的疫情防控工作从机制上保障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中西医药并用,从预防、治疗到康复,都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中医药全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入疫情防控救治中。
按照国家和省中医药主管部门的要求,广州建立起疫情防控救治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形成了“第一时间应用中医药救治方案,第一时间中医药专家介入,第一时间用上中医药治疗”的工作模式。同时,在市八医院等定点医院深化中西医全程协作,中西医专家联合制定治疗方案、联合开展救治、联合查房和病例讨论。
治疗上坚持中西医结合。推广咽部经络疏通操、中医五音疗法、药膳等多种具有中医特色的非药物治疗,确保中医药“早期使用,全程参与”。
预防上发挥中医“未病先防”优势,推出“粤抗1号”“粤抗2号”中药预防方,推广八段锦、易筋经等中医传统健身功法,让中医药提早介入。
康复上注重中医调养。支持各医疗机构开设新冠感染康复门诊,为患者制定“一人一证一法”的精准化康复方案,提供中药、饮食、运动等中医指导。
问: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后,广州在中医药防治方面具体有哪些举措?
钟首斌:1月8日,国家正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近日,国家先后发布第10版诊疗方案等几份重要文件,都特别强调要注重发挥中医药在临床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接下来广州将重点加强3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各级中医医院救治能力建设。广州要求各中医院尽可能扩容发热门诊,加强急诊科、ICU、呼吸科、感染科等重点科室建设,加强重症危重症中医药救治。
二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培训和指导。
三是加强中药资源储备。
问:目前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方面,哪些中药材用量较大?
林丽珠:三年以来,岭南地区老百姓对中医药的信赖充分体现出来了。2022年12月30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全省对症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品种目录,总共74种,我们医院有15种进入目录。近两个月,医院开出的中药处方可能是平时的20倍,超10万人次寻求中医药帮助防治。在中药饮片中,有大家熟知的小柴胡汤、桑菊饮、止嗽散等。大家还会常用一些清肺祛湿、健脾药物,如五指毛桃(南芪),这些药的用量也有上升趋势。
关键词·“阳康”后的调理
“阳康”的广东人要注意
上穿羽绒下穿拖鞋不可取
问:“阳过”后多久,身体才算真正康复,有没有标准?
刘敏:一般来说一个星期左右或者多一点,很多人都会转阴,就算是“阳康”了,但实际上这只是一个相对恢复的状态。很多病人转阴以后一周甚至两周会觉得非常疲倦,咳嗽、咳痰,或者嗅觉、味觉减退、容易出汗、睡眠不好等,所以一般可能需要一个月左右甚至更长时间,身体才能逐渐恢复。
问:目前广州将迎来新一波降温,春节也即将到来,对于“阳过”正在恢复的人群,“衣食住行”各方面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
刘敏:一定要注意保暖。广东地区很多人喜欢穿拖鞋,我前两天在街上还碰到有人上身穿着羽绒衣,下身光脚穿着拖鞋,这非常不好,因为“寒从脚起”!有些女孩冬天还喜欢穿露脐装、露膝裤,这就更不好。这个时节穿衣服一定要注意保暖,以免抵抗力下降,容易导致病情加剧,或者二次感染。
吃东西不要太油腻,不要吃生冷食物和冷饮。建议刚“阳过”的人少吃水果或加热后再吃,像橙子就可以蒸着吃。还要避免吃辛辣煎炸食物,饮食尽量清淡而富有营养。
住处应干净整洁通风;作息方面,早睡早起,不要熬夜,适当活动;开车上下班的,注意启动车辆后先把车窗打开通风,保证车内空气新鲜。
关键词·高龄患者
重视“扶正” 帮助重症患者渡过难关
问:目前临床上重症患者收治情况如何?怎样帮助感染者阻断病情进展?
郭建文:目前从省中医院临床看,新冠感染住院患者确实以80岁以上老人为主,其中不少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基础病,也有人同时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这些人群感染后比较容易转为重症。
我们通过中西医结合使这类患者得到了较好治疗。按照最新诊疗方案,西医治疗方面,我们给予俯卧位改善呼吸、氧疗等生命支持;中医方面,通过宣肺化湿、清热解毒、通腑、扶正,来帮助患者恢复身体免疫力。关于“扶正”,我们有个很好的方法——医院营养食堂使用30克人参+2-3克陈皮煲瘦肉水提供给患者,起到很好的扶正作用,帮助患者熬过最艰难的3-5天,平稳过渡后,机体免疫力恢复了,核酸也转阴了,绝大多数重症患者通过中西医结合疗法顺利脱机拔管,恢复正常血氧指标。
问:广州在入境感染者中检测出XBB病毒株,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量也增大,市民尤其是特殊人群如何预防感染或二次感染?
郭建文:首先,目前广州流行的毒株是BA5.2 、BF7亚分支,与XBB毒株有交叉免疫保护。第一次感染后半年内保护性抗体滴度比较高,只要不是机体免疫力特别弱,半年内再次感染的机会不大。
其次,春节期间,儿女都希望去看看家里长辈,建议家里有特殊高危人群的,尽量减少外出和拜年串门的机会,避免交叉感染,表示关心可以有很多种方式。
关键词·孩子的照顾
孩子“阳康”后如何恢复运动? 不妨从做家务开始
问:很多孩子感染后烧得很高,但好得也快,如何观察孩子是不是真的康复了?康复期要注意什么?
杨京华:按中医的说法,儿童是稚阴稚阳之体,发病容易,传变迅速,但是同时又是纯阳之体,发病以后康复得也快。不过,我们还是不能掉以轻心,在孩子“阳康”以后,还是要密切观察孩子的身体状况。孩子“阳康”以后,如果活泼好动、精神饱满,说明问题就不大了。第二,要特别关注孩子的消化状况。有一个简单的方法,10秒钟就可以判断:早上起来闻一闻孩子的口气,看看孩子的舌苔厚不厚,每天大便是不是正常等。
问:“阳康”后的孩子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恢复运动?
杨京华:核酸转阴一周后,大部分孩子的身体状态就基本恢复正常了。只要是孩子本身没有明显基础疾病的,感染的过程中没有出现肺炎、心肌炎等并发症的,转阴一周以后就可以从低强度的运动开始,循序渐进地恢复运动。
什么是低强度运动?譬如马上就要过年了,建议“阳康”的中小学生做一些家务,或者出门散步走走、陪妈妈去买买菜,这些属于低强度的活动;逐渐适应之后就可以从事慢跑、踩单车、跳绳等活动,通常在学校的运动,都是低中等强度的;而高强度的竞技性、力量型、对抗类运动项目则要放在最后。
关键词·心理调节
“阳康”后情绪有点消极?可以试试中医疗法
问:有些人“阳康”后情绪变得有点消极,失去了工作热情,或者对很多以往热衷的事情都不感兴趣了。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做一些心理干预,去调整一下状态?
于林:这个问题要根据症状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而定。如果情绪低落不明显,时间比较短,可以通过多休息、适量运动、听音乐等方式观察一段时间;如果出现抑郁的核心症状:情绪低落、兴趣减退、快感缺失,就要高度重视。情绪低落表现为经常诉说自己不开心,心情不好,终日愁眉苦脸、忧心忡忡、郁郁寡欢。程度轻的心里有压抑感,高兴不起来,程度重的会有痛不欲生感,度日如年,常说活得没意思。兴趣减退表现为对以前喜欢的活动或事务兴趣下降,或缺乏兴趣,如文娱活动、体育运动、业余爱好等。快感缺失表现为患者丧失了体验快乐的能力,不能从平日从事的活动中获得乐趣。即使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或工作,也是为了消磨时间。当上述症状超过2周且影响到了日常生活,建议去医院的睡眠心理科或专科医院就诊,接受系统专业的评估和治疗。
问:冬季本来就是抑郁高发季节,新冠疫情下不少人也因为各种原因可能受到抑郁情绪的困扰,如果自感有抑郁情绪,有什么方法可以排解?
于林:首先要有良好而充足的睡眠。其次,坚持适当运动锻炼。需要注意的是,运动需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平时没有运动习惯的人,一定要从轻缓的项目开始,如八段锦、五禽戏、瑜伽、散步、快走、慢跑等;时间也宜从短到长,根据自己的身体承受能力逐渐增加运动强度和时间。
此外,还可以通过中医的穴位按摩、足浴、五行音乐等手段排解。更重要的是,经过上述方法,症状没有改善,甚至还有加重的话,还是要去睡眠心理科或专科医院寻求专业帮助。
关键词·传统疗法
“阳康”后咳嗽乏力 传统疗法可缓解
问:对“阳康”后很多人咳嗽不止、疲倦乏力等问题,中医会推荐用什么方案来调理?
陈楚云:“阳康”后的咳嗽,在中医辨证来说,属于外感咳嗽。通常起病急,病程相对比较短,要辨其风寒还是风热。从针灸来说,主要取天突穴、中府穴、列缺穴、合谷穴以及肺俞穴来治疗,多数是用针刺,或辨证给予刮痧、艾灸或者拔罐疗法,还可以做穴位注射,用维D果糖酸钙或者维生素B12注射定喘穴等。
对于疲倦乏力,中医认为是伤了肺气所致,针灸来说,会取百会、关元、肺俞、脾俞、膻中、足三里等穴位,用温针或针刺治疗,也可以在背腧穴做拔罐治疗。我们医院有一个自制脐疗药粉,可以铺在神阙灸(也就是肚脐)上来做艾灸,有强身健体的作用。
咳嗽不止还可以按压少商穴和孔最穴。少商穴取穴挺容易,就在拇指末端桡侧,指甲根角侧上方0.1寸,有清肺利咽,开窍醒神的作用,用手指尖掐揉少商穴,直至止咳即可。孔最穴可以治疗急症,它就在前臂掌面桡侧,当尺泽与太渊连线上,腕横纹上7寸。用拇指按压孔最穴,深按至咳嗽停止。(全媒体记者周洁莹、翁淑贤、吴婉虹)
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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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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