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在汉台胞欢聚迎新春 共话新年新愿景******
中新网武汉1月19日电 (张芹 潘力 张文婧)“过去一年,我们在各大网络平台上线了近百张民族音乐专辑。”居住在武汉的台湾音乐制作人李孟修18日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的一年,他将继续致力于推广中华民族音乐,让经典民乐流传下去。
当晚,由武汉市台办主办的2023年武汉台胞台商新春联谊会举行,包括李孟修在内的40多位在汉台胞台商欢聚一堂,畅谈过去一年的收获,展望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待,共同迎接新春佳节的到来。
“在台企台商最需要关爱和帮助的时候,我们感受到了这座城市的悉心照顾。”联谊会上,武汉台协常务副会长苏高明称,无论是健康防疫、生产经营,还是生活保障、学习就业,在汉台胞台商都得到了无微不至的关照。新的一年,武汉台协将团结带领广大在汉台胞台商积极投身城市建设,一起把握武汉机遇,助力武汉发展。
湖北省台办主任程良胜介绍,过去一年,湖北先后举办两岸文化、历史、科技、宗教、青年等交流活动近百项,延续了鄂台两地交流交往的热度,并通过“千岗迎台青”计划、“惠台政策落实年”等行动,助力台青在鄂追梦、筑梦、圆梦,增强在鄂台胞获得感、幸福感。
据统计,去年全年湖北省新增、增资及继续到资台资企业154家,实际利用台资22亿美元,同比增长252.8%。其中,武汉新增台资企业23家,山川生物、三叶士林电机等6家台企被评为武汉百家“亩产论英雄”榜单企业。
今年春节前夕,湖北省、武汉市台办组成多个慰问组,走访台企台商,了解工作生活及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向广大台商台企送上节日的问候和新春祝福。截至目前,武汉市台办已走访慰问125家省内外台资企业。
武汉市副市长杨泽发表示,新的一年,武汉将进一步深化汉台两地经贸交流合作,为台企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切实保障台胞同等待遇,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完)